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1号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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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6200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省、市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或制定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财税、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依法对县以下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县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应用。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推广运用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八)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九)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县和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县本级政府投资预算。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县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归口管理中央所属在岱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县属一般国有企业及乡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推进全县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五)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县属重点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开展县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十六)监管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研究全县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县与乡镇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我县各级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乡镇统筹能力。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4、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县公安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党政机关其他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委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国企改革、国企发展与产权管理、国企监管、国企党建、局属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以及书记、局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分管国企发展与产权管理科、国企监管考核科、国企党建科、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综合、行政事业、社保、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监管、政府投资项目审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以及书记、局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分管综合科、行政事业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社会保障科、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监管科、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预算执行、税政、财政会计核算、农业、基层财政管理、企业、会计工作以及书记、局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分管预算执行局(国库支付科)、税政科、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农业科、基层财政管理科、企业科、会计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预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金融、经济建设、预算编制、财政国资监督、绩效管理工作以及书记、局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分管预算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金融科、经济建设科、预算编制中心、财政国资监督局(绩效管理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机要、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会务、档案、财务、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局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和全县财政、国资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
承担财政、国资法制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国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许可、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牵头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负责与省、市财政体制结算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县与乡镇的财政分配政策,提出财力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负责制定公共预算等各类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收支政策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牵头负责预算管理流程的规范和完善工作。牵头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拟订完善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建立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
提出县级税收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宏观经济调控的财税政策。负责退税政策的财政税政管理。负责税收统计分析预测,审核税收预算级次。负责税式支出统计和企业所得税税源、关税重点事项等调查工作,参与检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与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收工作联系协调。
组织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汇编全县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财政资金调度。管理县本级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应用。负责财政票据行政监管。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的审核拨付。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制度。参与县级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公积金等住房资金管理。负责土地出让金专户和资金的核算工作。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会计管理政策。组织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会计人员相关管理工作及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会计人才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相关归口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批资产配置预算、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行为的审批。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组织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负责县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支农、专项扶贫等相关财政资金。研究拟订支农、专项扶贫等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财政支持政策。
拟订乡镇财政管理办法,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拟订支持村级(社区)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关财政政策。管理相关财政资金使用。参与村级财务、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拟订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负责归口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工作。监督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工业信息化、商贸服务业等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储备商品财政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国有企业财务。负责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及财政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相关工作等。
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承担县政府授权的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及政策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全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拟订有关抚恤、优待补助标准。
参与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管理。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统计分析。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参与全县中长期投资资金计划和政策研究。负责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
组织实施财政国资监督工作,拟订财政国资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的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乡镇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和县级部门财政管理实施综合绩效评价。
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拟订政府采购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推广和运用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管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
研究提出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企改革、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国有资本变更、投资等重大事项。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资本金变动等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承担所监管企业投资事项监督管理。承担所出资的企业国有股东职责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国企监督工作,拟订国企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规范所监管企业经营行为,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拟订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收入分配等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所监管企业公务消费行为。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执行及收益收缴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和内控体系建设,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和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等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统计、经济运行分析。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
负责县属重点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县属重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和统战工作。指导县属一般国有企业和乡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协助开展部省属在岱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牵头负责县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选拔等工作。协助开展县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岱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岱山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整合组建岱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岱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为岱山县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挂岱山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牌子。
岱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等审核。
(二)负责审核工作标准化建设和业务制度规程的制定。
(三)承办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政策规定。
(五)负责按照规定筹集、审核并拨付基金,负责有关统计分析及年度财务工作。
(六)组织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基金相关宣传等工作。
(七)完成岱山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预算编制中心为岱山县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岱山县预算编制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性、技术性审核。
(二)完善预算定额体系,细化政府性预算编制,建立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完成岱山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岱山县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岱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
(二)负责审核资产配置预算、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
(三)负责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对外投资、担保行为的审核。
(四)负责国有资产处置、核销。
(五)完成岱山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数字财政管理中心为岱山县财政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岱山县数字财政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岱山县财政局网络、硬件设备的管理。
(二)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制定的信息化建设要求。
(三)承担相关业务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调试、升级、安装和运维等技术支撑工作。
(四)负责财政、国有资产数据管理,制定数据备份和应急方案并执行。
(五)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
(六)完成岱山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为岱山县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岱山县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研究制定本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四)负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完成岱山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为岱山县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岱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财经纪律。
(二)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实施及相关账户管理。
(三)负责审核县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其他支付和财政统发工资等业务。
(四)负责办理资金支付及清算业务。
(五)负责县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指导及数据汇总分析,负责相关信息系统维护及应用指导工作。
(六)执行各项会计制度,负责指导政府会计规范化核算,负责全县政府会计电算化实施。
(七)制止、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行为。
(八)完成岱山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