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高亭镇福禄路16号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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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拟订或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事件的现场卫生学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以及爱国卫生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重大违法案件。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或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及规划、标准,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十二)完善实施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十三)完善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相关医保目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十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制度。
(十七)负责来岱的中央和省领导、其他重要来宾以及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岱山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渔农村覆盖、向偏远海岛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2、贯彻落实全省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全县“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与舟山海关驻岱山监管站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两部门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健全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委卫健工委书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
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党政全面工作。联系县第一人民医院。
县委卫健工委副书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县红十字会党组成员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卫健、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统战、群团、信访、综治平安、文明县城创建、双拥、结对帮扶、离退休干部、人民防空、人民武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法规、法治建设、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县卫生监督所。联系县第二人民医院、衢山镇中心卫生院。
县委卫健工委副书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医疗健康集团书记
主持岱山医疗健康集团工作。联系高亭镇中心卫生院鱼山门诊部。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管理、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建议提案办理、卫生规划、卫生统计、信息化、数字化改革、财务、内部审计、安全生产、消防、基本建设、资产设备管理、无偿献血、爱国卫生、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健康岱山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县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中心。联系东沙镇中心卫生院。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主持县计划生育协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局长负责计划生育、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流动人口、老龄化事业发展管理、医养结合等方面工作,协作分管爱国卫生、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健康岱山。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联系秀山乡卫生院。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医政医管、科技教育、中医药管理、行业纠风、医疗卫生保障、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禁毒等方面工作。分管医政科教科。联系县医学会、县中医学会、县护理学会、县中医院、高亭镇中心卫生院、县广华骨伤医院、县洁丽雅口腔医院。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
主持县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卫生应急、精神卫生、肿瘤防治。分管办公室(招商)。联系县基层卫生协会、岱西镇卫生院。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保基金监管、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保信息化建设、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工作。分管行政许可服务科。联系长涂镇中心卫生院。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卫生应急、精神卫生、肿瘤防治、基层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岱东镇卫生院。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和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局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县本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统战、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综合监督体系。负责主管全县精神卫生工作。指导和监督医疗废弃物9管理工作。承担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牵头研究提出健康岱山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的规划、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健康岱山和爱国卫生运动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技术服务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院前急救、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征兵及招生等健康体检的规划、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医院等级评审、医疗争议10行政调解、病残儿医学鉴定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全县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县级医保经办事项的审核。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11障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基金的管理、运营、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相关医保目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规范行业执法。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普法工作。负责县级行政许可、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拟订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
(一) 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以及离休干部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和医疗困难救助工作。
(二) 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申报受理业务、核定医保待遇、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关系转接、管理就医凭证等工作。
(三) 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指导,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账户和公务员事业人员个人账户,并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计入、调整、转移、结转等管理工作。
(四) 负责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救助对象的信息管理、救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的管理,承担两定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等行政辅助工作。
(六)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基金两定机构的审核结算,参保人员个人零星医药费核报。承担办理各类医疗备案、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业务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基金稽核工作,受理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八)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基金预决算。落实基金运行及预警报告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财务统计和基金运行分析等工作。
(九)负责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价格管理事务。
(十)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经办管理、待遇支付,承担定点护理机构准入与监管等行政辅助工作。
(十一)负责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医保业务智能审核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岱山县卫生健康局(岱山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承担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局直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承担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实施会计电算化技术支撑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指导医疗卫生单位报账会计的业务培训和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肿瘤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等。负责肿瘤筛查、干预、预防、控制技术制订并组织实施。承担基层肿瘤防治业务培训与技术支撑工作。
(四)承担流动人口卫生健康服务与管理的行政辅助性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卫生健康合法权益,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健康工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五)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医养结合政策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健康相关工作。
(六)完成岱山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具体工作。
(二)组织开展健康岱山和爱国卫生运动考核评价工作。
(三)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关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县域年度献血工作计划拟订、无偿献血宣传发动以及血源调配等具体事务。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无偿献血宣传。
(五)负责制定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临床用血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无偿献血者及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六)完成岱山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承担重大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三)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以及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等工作。
(四)负责规划、实施和督导全县的免疫规划接种工作。
(五)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六)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务。
(七)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和技术指导。
(八)协助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检测和其他日常检测任务。组织有关专业实验室共同开展食品新产品的安全性评价、相关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的研究。指导相关部门及基层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和检测工作。
(九)承担县内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以及餐饮环节的食品和农产品监督检测任务,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十)承担全县水生动物疾病疫情的监测、检测、诊断、报告等防控工作。
(十一)在检测资质允许范围内,合理开展对外检测技术服务。
(十二)完成岱山县卫生健康局(岱山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对全县基层妇幼健康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对群众宣传咨询。
(二)指导实施全县妇幼健康项目。负责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女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及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孕产妇死亡评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开展出生缺陷监测、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
(三)指导实施全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工作,负责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审核、全县病残儿童鉴定、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四)负责全县妇幼卫生信息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汇总上报和网络直报工作。
(五)完成岱山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作为全县医疗业务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县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开展二级专科服务,承担危重症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诊治任务。
(二)作为院前医疗急救站所在医院,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三)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四)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
(五)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工作,承担医学院校教学、实习任务。
(六)承担征兵体检、高考体检等体检任务。
(七)承担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保健服务。
(二)医疗护理医疗教学保健与健康教育。
(一)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七)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八)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九)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负责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急、重、危病人的急诊处理。
(二)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
(三)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做好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置。开展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负责精神疾病社区综合管理工作。
(四)按免疫规划要求开展预防接种,负责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学校卫生管理,做好卫生监督协管。
(五)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保障孕产妇安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配合妇计中心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专项,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六)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实施医养结合工作,承接征兵体检、高考体检、医疗应急保障等工作任务。
(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清创、包扎、缝合、骨折固定等处置。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做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2. 做好健康教育服务。
3. 做好预防接种服。
4. 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5. 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6. 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7. 做好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8. 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9. 做好肺结核患者管理服务。
10.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2.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13.做好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14.做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三)卫生行政管理
1. 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乡镇的初级卫生规划。
2. 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乡镇卫生状况。
3. 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 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四)承办岱山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四)卫生行政管理。
(五)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四)卫生行政管理。
(五)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四)卫生行政管理。
(五)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二)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
(三)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做好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置。开展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负责精神疾病社区综合管理工作。
(四)按免疫规划要求开展预防接种,负责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学校卫生管理,做好卫生监督协管。
(五)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保障孕产妇安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配合妇计中心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专项,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负责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急、重、危病人的急诊处理。
(二)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
(三)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做好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置。开展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负责精神疾病社区综合管理工作。
(四)按免疫规划要求开展预防接种,负责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学校卫生管理,做好卫生监督协管。
(五)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保障孕产妇安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配合妇计中心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专项,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六)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实施医养结合工作,承接医疗应急保障等工作任务。
(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