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岱东镇东兴中路11号
夏季上午8:15-11:30 下午14:15-17:15;冬季上午8:15-11:30 下午13:45-16:45(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开电话:0580-7339910
一、岱东镇党委是镇各种组织、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岱东镇政府依法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
二、岱东镇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镇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建设,组织人民群众和单位参与基层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服务发展。
(八)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现代城镇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禀赋,加强和完善基层治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细化具体职责任务,完善权责清单,推进职责体系科学化、法治化。
党委委员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统战、文化等工作。
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党委副书记
副镇长
党委委员
负责人民武装、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市场监管、打击走私、海防等工作。
分管人武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亭分局。
党委委员
负责组织、人事、人才工作。
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直接主管财政工作。
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副科级领导干部
负责民政、残疾人事业、老龄、慈善、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
负责村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交通、市场、招投标、环卫、建房审批等工作。
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县资源规划局高亭自然资源所。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负责城郊派出所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人大副主席
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协助镇长做好内审、项目申报等工作。
副镇长
负责渔业、经贸、招商引资、科技、统计、环保、社会劳动保障、电力等工作。
分管经济贸易与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渔农业发展办公室。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高亭税务所、岱山农商银行岱东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岱东支行。
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水务、绿化管护、三防、气象、盐业、河道管理、污水管理等工作。
分管渔农业发展办公室。
承担平安法治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统筹负责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访维稳、矛盾化解、法治建设等工作。
承担平安法治平台中涉及监管执法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机构岱东执法中队实行合并运作,赋权范围内以岱东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负责区域内的日常执法巡查、执法监管、执法协调、案件办理、案件审核等工作。 负责和县属执法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统一指挥协调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