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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岱东镇政府
  • 办公地址:

    岱山县岱东镇东兴中路11号

  •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15-11:30 下午14:15-17:15;冬季上午8:15-11:30 下午13:45-16:45(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7339910

  • 机构概况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一、岱东镇党委是镇各种组织、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岱东镇政府依法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

    二、岱东镇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镇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建设,组织人民群众和单位参与基层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服务发展。

    (八)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现代城镇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禀赋,加强和完善基层治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细化具体职责任务,完善权责清单,推进职责体系科学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