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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县公安局
  • 办公地址:

    浙江省岱山县高亭镇飞舟路1号

  •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4400621

  • 机构概况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收集、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提出对策措施;组织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县反恐怖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

    (三)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组织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网络犯罪侦查。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处置各类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的指导;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及保安队伍管理;负责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本县范围内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九)组织实施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督察工作;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县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本县林业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五)领导全县边海防治安管理;监督消防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