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人民西路600号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开电话:05804772278
一、东沙镇党委是镇各种组织、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东沙镇政府依法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
二、东沙镇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镇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建设,组织人民群众和单位参与基层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服务发展。
(八)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直接负责财政和审计工作。
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民宗、信息等工作。
党委委员、所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东沙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人大副主席
负责人大日常工作。
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承担基层治理四平台线上线下统筹、协调、流转、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统筹负责基层治理四平台的高效协同,做好事件受理交办、处置反馈、督办考核工作。负责网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督办工作。负责财政、国有(集体)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统筹辖区内各项收支工作。指导村(社区)财务管理,加强村(社区)经济管理。
承担党建统领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团建设,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人大日常事务、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承担经济生态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工作,统筹推进二、三产业发展。负责企业服务、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市场监管、统计等工作。统筹负责辖区内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市场开发营销、景区景点建设、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群众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平安法治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统筹负责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访维稳、矛盾化解、法治建设等工作。
承担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指导推进社区村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老龄)、医疗保障、残联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承担经济生态平台对应渔农业发展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渔农村基础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渔业生产、渔业安全管理、渔农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监督村“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渔农业、渔农村、水利、气象灾害防御等管理工作。根据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经济生态平台对应村镇建设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征地拆迁、宅基地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共设施、镇(村)容镇(村)貌等管理工作。根据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平安法治平台对应应急管理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统筹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消防工作等。承担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根据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