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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县民政局
  • 办公地址:

    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9号

  •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4470417

  • 机构概况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岱山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牌子。

    岱山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四)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五)负责管理监督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七)拟订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和国内公民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十)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十三)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十四)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