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组织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并履行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采购活动。
(二)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行政监督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条件,为进场交易项目提供咨询、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平台服务。
(三)维护进场交易现场秩序,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四)利用大数据信息系统,开展进场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
(五)依法保存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材料、音视频等资料。
(六)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做好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工作。
(七)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八)负责对各乡镇招投标平台的业务指导。
(九)完成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