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蓬园路220号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开电话:0580-4480815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或制定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市政公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参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负责指导、监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管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维修等工作。
(四)负责县管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有关行政许可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五)依法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人防(民防)、建筑业、房地产业、水行政、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划转职权目录和时间以县人民政府公告为准。
(六)负责组织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受理违反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办理行政复议答复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诉讼等工作。
(七)负责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范围的相关部门工作的监察督办、综合协调及考评。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队伍的教育培训。
(八)负责推进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县“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设管理,指导乡镇开展“智慧城管”相关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人才、纪检监察、效能建设、队伍督察、宣教、机关财务、内审、统计、文档、保密、工青妇团、统战、退休人员管理、帮扶结对、两级四联、衢山联系村结对、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经信、教育、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建设、水行政(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防、地震、气象、生态环境、农村环境卫生、档案、科技、民宗、民政、人力社保、退役军人事务、粮食物资、消防等全部或部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工作,“三车”停放和“三乱”清理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综合协调督查科、城区执法一中队、城区执法二中队。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燃气、“三防”、安全生产、反恐等工作,负责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城管、招商引资、信访、应急联动、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共享单车项目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市政公用与市容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县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处、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人才、纪检监察、效能建设、队伍督察、宣教、机关财务、内审、统计、文档、保密、工青妇团、统战、退休人员管理、帮扶结对、两级四联、衢山联系村结对、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水利、人防、地震、气象、档案、科技、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经信、粮食物资、农业农村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基层建设、新农村建设、乡镇执法队伍和中队“三化”建设、相关专项整治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政策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基层机动执法中队,联系各乡镇执法中队。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主任
主持局行政事务全面工作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新闻宣传、财务、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平安、综治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应对。负责机关未归口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协调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职责权限划分,协调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有关问题。审核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调整。指导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指导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梳理工作。
按权限组织拟定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审批标准和规则。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有关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承担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的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专项整治、重大执法活动和相关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对局系统以及执法队员执法规范、管理服务规范及其他履职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执法队员违章违纪问题的调查、反馈和处理。负责受理“12345”及相关部门转办的投诉、举报和局信访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订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负责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负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执法培训、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提供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工作咨询。
负责全县市政公用、城镇燃气、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城区河道、防涝排水、城镇燃气、园林绿化养护、城市公园管理、公共自行车、污水处理等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夜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参与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三)完成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城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负责本岛各乡镇垃圾中转站的收集、清运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及处理费的征收等工作。负责垃圾填埋场的运维管理。
(二)参与编制全县环卫专项规划。负责指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负责对各乡镇环卫所、社区(村)环卫站的业务指导。
(三)完成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管市政公用、排水、燃气热力、城市污水处理等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城市河道管理、防涝工作。
(二)负责全县古树名木管理、养护和城市绿化数据统计、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及城区内的绿化管理和因各种原因而损坏的树木和绿地的维护和处理。
(三)参与编制全县园林绿化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及城市绿道网建设设计方案。指导开展全县园林绿化养护、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园林城镇创建和城市公园管理。指导开展节约型园林建设、城市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四)完成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智慧城管”指挥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规范,组织实施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规划与计划。
(二)负责受理“12345”热线电话交办及相关部门转办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分类督办、跟踪落实及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局信访案件的处理。负责网络舆情的应对。
(三)负责全局执法队伍的应急指挥调动。负责城市管理应急指挥和协调,承担县行政执法协调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完成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