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7号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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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6200
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行政复议局牌子。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工作。负责有关立法草案征求县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统筹推进全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牵头协调和解决“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和完善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方案并督促落实。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县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四个岱山”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执法。县司法局负责深化和完善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牵头提出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建议。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范围内的综合执法;推进综合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承担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依法制定行业监管规范、标准并及时抄送县司法局;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领域的业务指导,督促全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同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各环节相关工作,确保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接转有序。
2.关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的执法。县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所属领域行政执法。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间和领域内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调。
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长
主持全局行政事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监督与协调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县合法性审查中心。联系长涂司法所、秀山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社区矫正管理局、高亭所。联系东沙司法所、岱西司法所。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办公室、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联系岱东司法所。
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有关文件、材料;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活动。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公务、机要、保密、党务、干部人事、档案、信访、统计、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物资装备、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协调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相关法律事务,承办县政府和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合同的法律审核。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司法行政许可项目委托、审核、备案等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顾问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承办或协助承办有关行政复议答复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工作。依法依规审核相关行政执法决定。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指导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搜集应对工作。承担县依法治县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承担干部人事管理、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职责。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援助,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机构。
岱山县公证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承办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法律事务,出具公证证明。
(二)承担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三)承担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四)完成岱山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岱山县合法性审查中心主要职责为:协助开展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清理、评估工作;为各乡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合同、疑难复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法疑难案件提供合法性审查提级协审意见;对各乡镇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协助备案审查;为各乡镇合法性审查提供业务指导、咨询研判;完成岱山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全县监地衔接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