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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县教育局
  • 办公地址:

    浙江省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93号行政中心B3楼二楼

  •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4471332

  • 机构概况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管理全县各类教育事业,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职成教管理。 按规定审核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报上级部门审批。按规定审批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中小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四)负责全县教师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 负责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全县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校本教材审查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所属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思想、德育、体育、劳动、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

    (九)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和拟订全县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

    (十一)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做好大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律规定的有关教育行政的处分、处罚和诉讼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市委县委关于建设“清廉新区”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清廉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全县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本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