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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办公地址:

    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1号

  •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4406223

    监督电话:0580-4406223

  • 机构概况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岱山区块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和反粮食浪费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负责全县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县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工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县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十)负责权限民营经济发展综合协调知道。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十一)研究分析全社会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研究促进金融政策与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阴道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负责融资信用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负责指导和协调退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二)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牵头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富民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三)统筹全县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援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县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十四)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五)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六)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十七)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分类指导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地市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十八)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负责能源运行调节,以及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能源保障运行管理和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