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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拟定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的管理,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的管理,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承担有关价格规则制定、发布相关指引工作。负责全县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按规定承担政府调价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