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高亭镇追鱼路2号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开电话:0580-4471407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推进海洋强县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年度计划。
(三)统筹推进海洋产业发展,编制和实施全县海洋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指导推进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海洋产业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四)负责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渔”战略。组织实施科技攻关项目及成果应用与推广、水产技术研究推广、渔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承担行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县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渔港、水产原(良)种场、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经营体制改革、渔业产业化、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监督管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参与水产品品牌培育建设工作。
(六)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渔业生产许可制度。组织实施休渔禁渔制度,开展渔业资源增殖和海洋牧场建设工作。
(七)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海洋渔业资源环境调查与监测、涉渔工程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和监督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渔船节能减排、水产养殖污染防控等工作。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
(八)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含休闲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负责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通讯管理,负责渔船渔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平安渔场”建设和防灾减灾工作。参与渔船涉外事件处理,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九)依法组织实施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十)负责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规划,审核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制度和功能区划。指导、协调、监督海洋特别保护区各项具体保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项资金保障政策,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建议,审核下达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组织开展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的对外合作交流。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绿色渔业发展、渔业经营管理与体制改革、渔业转型升级、渔民转产转业、海洋捕捞、水产养殖、远洋渔业、渔业科技、水产行业管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产学会、休闲渔业及新业态拓展与管理、“一条鱼”全产业链、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美丽岱山(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分管渔业科、养殖科(渔业技术推广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渔港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分管渔港管理站、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海洋行政执法、海上治安综合治理、防灾减灾、渔船检验、行政审批、海上文物保护、应急救援、营商环境、“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防动员、“一打三整治”等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装备、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专项重点工作督查和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海洋产业发展人才支持政策,承担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用建设、浦发教育等相关工作。
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项资金保障政策,提出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编制单位预决算,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与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管理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承担相关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渔业船舶船员发证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织和实施全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海洋强县建设重大项目年度计划等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内渔业发展政策,编制和实施国内渔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渔业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国内水产不老、现代渔业示范区、水产品市场、休闲娱乐等新兴产业发展等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反恐和反走私等工作,参与海上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实施渔船、渔港和渔业船员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一)组织开展和指导督促全县海洋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县海域内的海域使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保护、渔业资源和濒危水生动植物保护的执法检查。承担水产养殖、水产苗种、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
(二)负责全县渔港渔船的安全执法检查,渔船修造企业相关涉渔事项的执法检查。协助做好渔业船舶交通事故和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维护海洋生产秩序。协助组织开展海上抢险救灾、海上护渔护航工作。
(三)承担依法划转至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的无居民海岛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海域矿产资源勘测开采的执法检查,以及海底文物保护、水利围垦和部分航政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和协助调查处理渔业水域和其他海洋水域的环境污染案件。
(四)参与监督检查对外渔业协定的执行,负责调查处理渔业涉外案件工作。
(五)负责与公安及海事、海警等省、市属驻岱涉海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制定全县海上综合整治等部分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活动。
(七)完成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岱山县海洋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执法船艇船员的各项管理工作。承担海洋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承担海上抢险救灾、护渔护航工作。
(三)承担船队船艇新建、维修、报废以及日常维护等工作。
(四)完成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县级海洋渔业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运维。
(二)承担渔船动态管理、渔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技术保障。
(三)承担海上渔业应急指挥通信联络、险情通报、渔业环境信息通报、安全值班等工作。
(三)完成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全县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申报、转报全县渔港建设项目,参与渔港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
(二)承担检查督促渔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全面掌握渔港建设的进展情况。
(三)负责指导全县渔港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四)完成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参与全县渔业生产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无公害渔业生产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宣传贯彻。
(二)组织渔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培育、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水产养殖科技项目的研究。
(三)承担渔业技术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承担渔业技术人员和渔民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
(四)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病害和疫情的综合防治,指导、跟踪水产养殖行为和投入品(渔药、饲料等)使用。
(五)承担全县渔业技术员队伍建设和网络的管理,指导各乡镇水产推广站的建设。
(六)完成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按权限承担各类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二)承担渔业船舶设计修造质量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三)承担船用产品生产企业、渔用气胀救生筏检修站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验船师参加业务培训、渔业船舶检验统计等工作。
(五)完成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