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194M/2020-66178 | 生成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主题分类 |
医保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
机构职能 |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县级医保经办事项的审核。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11障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基金的管理、运营、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相关医保目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规范行业执法。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普法工作。负责县级行政许可、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拟订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 |
岗位责任人 | 苏兆能 |
联系方式 | 0580-4486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