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预算执行、税政、财政会计核算、农业、基层财政管理、企业、会计工作以及书记、局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分管预算执行局(国库支付科)、税政科、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农业科、基层财政管理科、企业科、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