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135J/2024-96566 生成日期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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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中共岱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岱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岱山县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日期: 2024-10-28 16:50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建设“三支队伍”,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者大军的重要部署,有效破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专业人才的短缺问题,激发企业人才创新活力,推进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财政局联合出台《岱山县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补助办法》,引导鼓励企业重视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素质,纵深推进我县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政策依据

1、《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千岛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舟委办发〔2021〕78 号);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和新时代浙派工匠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39 号);

3、《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总工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5号);

4、《省高技能人才项目实施细则》;

5、《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浙江技能大赛的通知》(浙政办函〔2020〕50号);

7、《关于印发舟山市青年博士引育专项实施办法的通知》(舟委人才办〔2023〕5 号);

8、《关于舟山市建设(专家)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舟人社发〔2020〕43号);

9、《舟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舟人社发〔2011〕204号);

10、《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32号);

1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1号);

12、《关于印发舟山市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补贴实施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内容五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奖励范围对象、奖励标准、奖励申报程序和其他事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引导鼓励企业重视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素质,纵深推进我县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奖励范围对象

注册地在岱山县的企业及其职工。

(三)奖励标准

1、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奖励。企业职工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个人1600元一次性证书补贴;获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聘任次月起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元和800元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励。①技能荣誉奖励。对企业职工通过评选获得舟山杰出工匠、舟山大工匠、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浙江工匠、高技能青年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全国技术能手、浙江大工匠、中华技能大奖、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1万元、1.5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2万元、2万元、3万元、3万元;对获得新时代浙派工匠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的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②技能竞赛个人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市各级技能竞赛,获得各级大赛名次的选手,分别给予获得奖项相应标准1:1的配套奖励。③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企业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认定,企业职工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每年给予企业500元/人、总计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对按要求通过专家评审获得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备案,并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效果明显的,给予备案企业一次性2万元的补助。

3、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补助。①博士后工作站补助。给予新设挂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站单位一次性50万补助,升级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的,再给予一次性50万补助;对招收全职和非全职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备案存续两年内分别给予设站单位每人每年20万元和5万元的经费补助。②教授(专家)工作室补助。已备案一年及以上的教授(专家)工作室经择优遴选,给予工作成效明显的工作室一次性10万元的专项补助。③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对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相应标准1:1的一次性开办经费配套补助。④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建设补助。开展技能赋能乡村(社区)、技能赋能企业等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等级评定,分别给予合格、优秀等级的乡村(社区)、企业一次性5万元和10万元补助。

4、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奖励。对经批准组织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的企业,给予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一次性3万元的补助。对选送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得个人(集体)名次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的流程

个人按要求向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企业审核提交,报送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三年。

六、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单位: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汤铁英

咨询电话:0580-44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