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5-00944 | 生成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政发〔2025〕2号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结合东沙镇等乡镇赋权后实际运行情况,决定对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6项,收回189项,取消12项,新增16项,调整后东沙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宗、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4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1)
二、调整岱西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5项,收回180项,取消40项,新增13项,调整后岱西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民宗、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38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2)
三、调整岱东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7项,收回174项,取消17项,新增22项,调整后岱东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消防救援、民宗等7个领域39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3)
四、调整长涂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6项,收回64项,取消17项,新增26项,调整后长涂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生态环境、民宗、公安、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4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4)
五、调整秀山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0项,收回481项,取消143项,新增21项,调整后秀山乡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生态环境、民宗、消防救援、公安等5个领域41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5)
六、调整衢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5项,收回65项,取消17项,新增27项,调整后衢山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消防救援、民宗等7个领域4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6)
七、涉及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等重大、复杂的,或需要回避,或不宜本级管辖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
八、本公告自2025年4月14日起施行。
附件:
1.岱山县东沙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2.岱山县岱西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3.岱山县岱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4.岱山县长涂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5.岱山县秀山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6.岱山县衢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岱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