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5-00206 | 生成日期 | 2025-01-08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政办发〔2025〕1号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LDSD01-2025-0001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岱政办发〔2019〕37号)进行废止;对《岱山县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岱政办发〔2022〕40号)进行修改,修改后原文号继续使用,文件继续有效。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岱山县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实施办法》决定修改的内容
2.《岱山县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实施办法》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