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186T/2024-90930 | 生成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文号 | 岱文广旅体〔2024〕7号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 旅游 |
关于申报2023年度“引客入岱”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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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4-03-13 17:00 浏览次数: | ||||
各旅行社: 《2023年岱山县旅游客源“引客入岱”奖励办法》有效调动了县内外旅行社“引客入岱”积极性,进一步拓展了岱山旅游客源市场,提高了岱山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开展2023年度“引客入岱”政策奖补资金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财务记录,且符合相关条件享受该政策奖补资金的县内外旅行社。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资料 1.必备材料 (1)《旅游客源拓展奖励政策申报表》 (2)《旅游客源拓展奖励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 (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分项材料 (1)申报景区门票购票总额激励政策:按照旅行社业务“一团一档”材料申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2)申报多渠道营销推广奖补政策: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申报过夜游旅行社团队奖励政策:按照旅行社业务“一团一档”材料申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4)申报疗休养团队奖励政策:按照旅行社业务“一团一档”材料申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及疗休养委托单位证明材料。 (5)申报长涂、衢山团队激励政策奖励补助:衢山、长涂专线还另须提供船票凭证。 (6)申报“扶持周边县区至岱山跳岛游”奖励补助:按照旅行社业务“一团一档”材料申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7)申报旅游直通车奖补政策:按照旅行社业务“一团一档”材料申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每趟旅游直通车,加盖公章的发车记录单和用车发票复印件。 3.其他材料 (1)除上述材料外,申报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提供申报项目的其他佐证材料。 (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审核认定 1.参与申报的旅行社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旅行社提交的各项材料需按照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规范(附件1)进行整理申报。向县文广旅体局行业管理科提交申请,联系人:杜佳芸,联系电话:18858398192。 2.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3.审核申报材料,对认定方面有异议的申报材料,须及时重新提供或完善,核定发放补助的场所名单及具体金额。 (三)资金兑付 对补助名单及金额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补 助对象依程序进行兑付。 三、取消奖补情形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县内外旅行社,取消相应奖励资格: 1.年度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和网络舆情事件、旅游行政处罚、不配合全县中心工作等情况,取消年度业绩奖励资格。 2.有伪造、篡改奖补申报材料等弄虚作假现象的,经查实,取消年度奖补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3.申报材料不清、资料不齐全,无法进行审核确认的,取消 该笔业绩奖励。经核查,发现旅行社的一个团队实际情况与申报 不符,取消当月有效奖励业绩人数;年度发现2次上述情况,取 消全年业绩奖励资格。 4.不服从行业管理,未能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取消年度 业绩奖励资格。 附件:1.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2.旅游客源拓展奖励政策申报表 3.旅游客源拓展奖励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 4.旅行社团队接待情况汇总表 5.旅游直通车数据汇总表
岱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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