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4-96583 | 生成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政发〔2024〕14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岱山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LDSD00-2024-0004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县自2024年7月起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此次纳入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44件,经审核决定修改3件,废止(含失效)19件,已经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岱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