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266E/2023-93280 | 生成日期 | 2023-11-23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一、制定背景
航运业是我县传统产业,是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的重要推手;上一轮政策扶持效果明显,政策实施期间运力增长132%,占全市总运力26.2%;航运业发展迅猛,船舶大型化、年轻化趋势明显;我县航运业发展仍存短板,低小散,江海联运、国家战略参与度不足仍未根本性解决;兄弟县市扶持政策力度较大,招商引资工作冲击明显。
二、编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才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20]1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意见》(交水发[2017]53号)、《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总体方案》(发改基础[2016]1177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2]8号)、《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岱政发[2018]33号)。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龙头、特色航运企业发展
1、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县级优秀企业。
2、评选频次及数量
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1家龙头、2家专精特。
3、奖励标准
县级龙头50万元,专精特20万元。
4、政策考虑
主要考虑市级龙头(100万载重吨以上)、专精特(市内普货、油品、化工品运输前五)评选标准高,我县入选够格企业少。为县级层面给予鼓励引导,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评选。
(二)支持江海联运直达船队建设
1、享受对象
我县投资建成且运力备案至我县的自有经营的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船舶。
2、政策兑现
取得市级奖励后兑现。
3、奖励标准
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新建船舶造价1%的一次性县级奖励。
4、政策考虑
主要考虑,目前全市的江海联运直达船舶12艘,9艘在岱山建造,我县目前还未有江海联运船舶突破,想通过政策性引导,鼓励在岱山建造、岱山落户。
(三)支持航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
1、享受对象
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
2、政策兑现
取得《船舶营业运输证》后兑现。
3、奖励标准
根据船舶类型,在市级基础上给予县级补助,具体标准详见政策。
4、政策考虑
主要考虑推动我县船舶向大型化、年轻化、专业化发展。根据鱼山绿色石化基地、黄泽山油品储运基地等国家战略发展对专业化船舶的需求,引导企业发展油船、化工品船等专业化船舶。
5、特别说明
与支持江海联运直达船队建设政策择一享受。
(四)加大对航运业的金融支持
1、享受对象
辖区内所有航运企业。
2、政策考虑
主要考虑航运业是重资产、周期性、波动强行业,融资需求较大,且企业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扶持。
(五)加快航运人才队伍建设
1、享受对象
辖区内所有航运企业。
2、政策考虑
主要考虑航运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支撑。相比于我县近年来持之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航运专才引进相对滞后,无法紧跟行业发展步伐。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岱山县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岱山分中心)
联系方式:0580-43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