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2156/2021-76076 | 生成日期 | 2021-08-18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文号 | 岱财企〔2021〕17号 |
组配分类 | 财政专项资金 | 主题分类 |
岱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因素法部分)的通知
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22 号)、舟山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舟山市现代商贸特色镇、商贸发展示范村考核评比结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岱山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岱政办发[2021]4 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情况说明,现 2021 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因素法部分)资金 25 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你单位收款后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岱山县财政局
2021 年 8 月 18 日
关于2021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的情况说明.pdf
17号附件1.doc
17号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