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071L/2021-74990 | 生成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主题分类 |
城市与村镇建设科(挂住房保障与房产市场监管科牌子)
机构职能 |
拟订全县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城市排水、污水、燃气、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园林绿化专项规划,负责相关项目建设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和分工负责城市重大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组织实 施。指导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景观亮化、城市雕塑等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设计管理,牵头开展城市设计研究,拟订城市设计相关政策和技术管理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审查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方案和城市设计导则。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 指导实施。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承担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 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 督实施,拟订全县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全县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计划执行、政策制定、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拟订住房政策,指导落实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县房产行业管理,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负责、指导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产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房屋征 收补偿等管理工作,拟订房屋交易政策并监督执行。 |
岗位责任人 | 孙剑 |
联系方式 | 0580-4481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