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3387/2020-63812 生成日期 2020-06-12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岱政办发〔2020〕37号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岱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日期: 2020-06-12 15:17 浏览次数: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LDSD01-2020-0008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废止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岱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岱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城市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大会相关要求,深入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打造新区海上花园城,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舟山市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城镇)创建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主体目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坚定不移地走海岛特色新型城市化道路。通过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努力打造现代化、可持续和国际化的海上花园城市。

二、总体目标

2020年6月完成省级园林城市申报工作,2020年底基本达到创园标准,2021年成功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二年内完成绿地系统相关规划并完成报批,完善相关创园绿化制度建设,相关指标达到创园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绿地合理增长的保障。要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城市(县域)总体规划》,加快《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严格实施城市(县城)绿线管理制度,加强绿线管控,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做好绿线公示和公园绿地绿线界牌设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黄线、蓝线、紫线管理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建设规范有序。

(二)大力推进绿化建设,构筑城市绿化体系。构建持续新区建设、老城区改造相结合,保护现有绿地,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科学开展绿地建设,采用拆违增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建设各类城市绿地,保持城市绿地逐年增长,使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等均达到创园指标。对长剑大道隔离带及部分绿化节点进行提升改造,大力推进东海郊野公园、牛轭岛观海艺术公园建设,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绿地、基础设施功能布置,启动蓬莱森林公园、岱山体育公园建设。

(三)着力加强绿化管控,保护城乡生态系统。健全园林绿化专职管理机构。建设园林绿化信息平台;加强园林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园林工程造景艺术和施工技术;加快新技术、新材料和植物新品种的研发培育,推进园林科技创新。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充分保护和利用城市滨水区域野生、半野生生境构建滨水绿地;开展城市生态评估,加强城市自然山体、水系、废弃地、林地的保护和修复,建立城市生态修复项目库,完善城市生态修复工作监管制度;提高对自然山水资源、人文历史资源、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水准。注重提升城乡绿化建设水平,把城市森林、山水等绿色生态资源与人工园林景观融为一体,建立多样化的城乡生态系统。

(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城市容貌达到创园标准。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作为创园的重要内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城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2021年城市容貌达标,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推进节能减排,合理编制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到2021年节能建筑比例达到50%。

(五)收集充实台账资料,完善创建工作档案。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建设和管理规范化,重点收集、归档近几年涉及创园58项指标的档案资料,做到数据准确、逻辑合理、条目规范、资料完整,工程建设改造要有前后照片对比,充分体现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过程和实际。公园和绿地建设项目需要提供从立项、设计方案、方案批复、施工合同到竣工验收等的一系列资料。园林绿化财政投资需要提供财政年度计划表、财政拨付凭证和项目合同。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和供水化验等要求提供每日报表,并提供监督单位监督检测报告。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要求做好总表、分类详表、卷宗和事后监管相关资料。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宣传发动(2020年4月—6月)。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社会保障等七大类58项指标,其中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划定公示、建成区绿地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8项为一票否决项。要对照《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创建指标,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各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分析总结,巩固和优化已达标项目成果,对暂时未能达标的项目要积极寻找差距,查出薄弱环节,分析问题缘由,拟定整改方案。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2020年6月—2020年12月)。根据《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目标任务,对已经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巩固成果,针对尚未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的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整治和提高。对个别指标要求较高、整治规模较大、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考评项目,要创新手段,拟定可行性改进方案和实施时间表,分项落实,缩小差距。

(三)申报迎检,总结提高(2021年1月—2021年12月)。按照省级园林城市评审程序的要求,认真抓好迎检筹备工作,精心准备申报材料和遥感测试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协助完成问卷调查,周密布置实地考察线路及内容,全面落实综合评审,充分展示我县在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突出特点,确保以最佳的状态迎接测评考核。重点是配合做好材料审查、问卷调查及暗访、达标初审、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需认真对照浙江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根据职责划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各部门需根据创园责任分解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保质保量完成责任目标。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专题活动等载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创建宣传活动,普及园林城市创建相关知识。大力创导全民绿化,深化认建认养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激发全民参与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确保国家、集体和个人投资园林绿化产业协调发展。

(四)科学创建,提高水平。严格按照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通过创建,使我县园林建设、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借鉴市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沟通交流和学习借鉴。


附件:1.岱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岱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


岱政办发〔2020〕37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