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18-71900 | 生成日期 | 2018-12-03 |
发布机构 | 县委县府办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本次清理是在常规化全面清理基础上结合涉及产权保护和证明事项两项专项清理进行。2018年的涉及“黑名单”制度、数据共享、著名商标、产权保护和证明事项等专项清理结果与其他常规性年度全面清理结果一并列入此文件相应的保留类、修改类、废止类中。
清理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以县政府及县委县府办(原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保留和修改类),共计127件,经审核决定:保留95件、修改21件、废止(含失效)11件。自本次清理结果公布之日起,除上述保留、修改的文件外,2017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其中,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部分的内容停止执行。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年内修改完毕重新发布,新文件发布后原文件自行废止。
县委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