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3387/2006-44250 生成日期 2006-11-17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岱政发〔2006〕45号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文化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岱山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府办 发布日期:2006-11-19 09:46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岱山渔歌、号子”、“岱山渔民画”、“岱山新闻说唱”、“祭海”、“渔民习俗”及岱山传统制作工艺等3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岱山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针对列入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和其它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落实必要的工作措施,明确有关责任主体,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传承好,为进一步弘扬海岛优秀历史文化,促进我县文化事业繁荣,推进海洋文化名县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岱山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岱政发〔2006〕4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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