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邬甩月)
信息来源: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6- 07- 07 17: 13 浏览次数: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7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岱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4479413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土地性质
1邬甩月

岱山县长涂镇东剑村剑西岸上横52号

住宅

128m²

155.07m²

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