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经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舟人社发〔2026〕24号)和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综合工程类有关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安排
2026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在9月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下一级受理点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在截止时间之前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对象
在我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机电制造、电力、电子、电气、轻纺、食品、石化、能源、水产加工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申报要求按照《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舟山市水产加工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舟人社发〔2020〕106号)、《舟山市石化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舟人社发〔2021〕91号)、《舟山市船舶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舟人社发〔2022〕100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人社发〔2016〕63号)、《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和《舟山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舟经信发〔2019〕20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可登录“舟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云平台”(https://zjjxjy.zhoushan.gov.cn/)学习,同时考虑到学时登记的有效性,除网络课件学习外的其他线下继续教育途径的专业课时认定必须通过“舟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云平台”认证登记。申报时核验近四年(2023-2026)不少于360的学时证明(其中专业课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公需课每年不少于18学时,总学时每年不少于90学时)。
(四)高技能人员贯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2.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五)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并提供经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及审核单位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zcps.rlsbt.zj.gov.cn)在线申报、审核(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6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 日。
(二)网上申报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请用人单位线上报送时准确提交社保所在辖区的受理点。
(三)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要认真审核业绩档案,确保信息无误。
(四)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佐证材料中需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期刊查询证明,以及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www.wanfangdata.com.cn/)论文查询证明。
五、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撤销其职称,并记录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职称评审材料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二)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中评委审核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费用在线支付。
(三)申报工程师的人员还需提交答辩论文一篇(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一式3份纸质报送,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sjxwr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论文标题、申报人姓名及单位。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无需纸质递送盖章。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