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0399/2026-1010467299 | 生成日期 | 2026-01-12 |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一、政策的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文化和旅游体育深度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立足我县实际,推动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其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增活力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与影响力,特制定本意见。
二、政策的出台依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海洋旅游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5〕9号)
《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现代海洋旅游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文广旅体发〔2025〕58号)
三、政策的主要举措
主要通过奖励、补助等方式,提升我县文旅体产业竞争力与影响力,共19条措施。具体奖补详见表格:
奖励类目 | 奖励项目 | 奖励标准 |
实施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奖补 | 对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重大旅游项目 | 给予一次性实际投资额的1%补助,补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梯度化发展文旅企业 | 新获评文旅领域领军型企业、骨干型企业、新锐型企业 |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 |
鼓励创建文旅集聚区 | 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度假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各类文旅集聚区 |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 |
入选省级文旅市集品牌的运营主体 | 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 新评为省、市、县级各类文旅“共富工坊”的 |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
新获评为省级金3A景区村的运营企业 | 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补 | |
支持“非遗+旅游”发展 | 新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工坊的运营企业 | 分别给予一次性12万元、8万元奖补、3万元的奖补 |
新获评为省级、市级非遗茶空间运营企业 | 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1万元的奖补 | |
新获评省级一级旅游驿站、二级旅游驿站、三级旅游驿站 | 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补 | |
支持发展新业态 | 新业态项目达到一定投资额的 | 一次性给予实际投资额的5%补助,补助金额不低于1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鼓励举办各类文旅体活动 | 举办各类音乐节、演唱会、旅游推广、体育赛事等活动,在当年度内举办一场或多场活动的 | 给予所支出金额的20%作为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实施文旅领域设备更新奖补 | 据超长期特别国债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申报要求,在项目完工验收并投入运营后 | 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的奖补 |
鼓励开发具有岱山特色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 | 在省级以上文旅部门组织的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的 | 分别给予开发者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
积极推进美食工程 | 新评定的省级“百县千碗”美食旗舰店、体验店 |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
培育“岱山味道”小吃品牌 | 给予一次性实际投入金额的3%奖励,补助金额不低于1万元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鼓励民宿提档升级 | 民宿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民宿的 | 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
新评定为省级白金宿、金宿、文化主题(非遗)民宿、银宿的 |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10万元、2万元 | |
新建或改建民宿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 | 一次性给予实际投资额的3%补助,补助金额不低于15万元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如有贷款融资的,每年按当年贷款发放日央行发布的LPR利率给予财政贴息补助 | |
加强精品旅游线路研发推广 | 被国家、省、市文旅部门新评定为精品文旅线路和精品体育旅游线路的 | 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补 |
提质升级旅游景区 | 新评定为5A、4A级旅游景区 |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
新评定为省级智慧景区 | 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
鼓励酒店品质创牌 | 新评定为白金桂级、金桂级、银桂级的品质饭店 | 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 |
新评定为省“绿色饭店”金叶级、银叶级 | 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补 | |
新评定为省“特色文化主题饭店”金鼎级、银鼎级旅游饭店 | 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补 | |
做优做强星级旅行社 | 新评定为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品质旅行社 |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2万元 |
鼓励旅行社引客入国 | 旅行社全年来岱过夜游人次达到2000、4000、10000人次以上 | 分别按照每人次12、14、18元进行奖补,最高奖补30万元 |
疗休养团队来岱住宿2夜、3夜、4夜的 | 分别每人按照30、40、50元进行奖补,最高奖补20万元 | |
开通旅游直通车线路线路的旅行社,按照省内、省外专线 | 分别补助6万元、8万元,每家旅行社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 |
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资质 | 新增中级、外文导游、高级导游资格证的专职导游,在岱从事导游工作(以劳动合同、带团证明及社保缴纳时间为依据) | 分别给予每年0.5万元、1万元、1.5万元的奖励,连续补2年 |
鼓励参加文旅技能大赛 | 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文旅部门主办的各项专业或技能比赛 | 获得一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获得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0.5万元奖励;获得三等奖,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0.2万元奖励 |
支持乡村博物馆标准化、规范化运营管理水平提升 | 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
获评省级乡村博物馆优秀案例的 | 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四、奖补办法
奖补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奖补要求:
1、申请奖励(补助)者自营业期满一年后提出申请奖励,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未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2、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重大文旅投诉、网络舆情及被相关部门摘牌等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五、政策有效时间
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参照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涉及同一单位同一事项的扶持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和“补差奖励”的原则办理;
2、申请奖补者达到规上(限上)标准的均须纳统,并应当自觉遵守申报规定。
3、对故意违规申报、申报资料弄虚作假或项目建设违法违规的,经核实后取消申报资格,追回所获得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解读机关:岱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张雨珊
联系方式:0580-733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