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0399/2026-1010487220 生成日期 2026-02-05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岱政发〔2026〕2号
组配分类 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2-10 08:38 浏览次数: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LDSD00-2026-0002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结合东沙镇等乡镇赋权后实际运行情况,决定对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41项,取消1项,新增2项,调整后东沙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宗、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43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1)

二、调整岱西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37项,取消1项,新增2项,调整后岱西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民宗、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39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2)

三、调整岱东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38项,取消1项,新增2项,调整后岱东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消防救援、民宗等7个领域40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3)

四、调整长涂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41项,取消1项,新增2项,调整后长涂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生态环境、公安、农业农村、消防救援、民宗等6个领域43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4)

五、调整秀山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40项,取消1项,新增2项,调整后秀山乡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消防救援、林业、民宗等7个领域4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5)

六、调整衢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41项,取消1项,新增3项,调整后衢山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消防救援、民宗等7个领域44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6)

七、涉及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等重大、复杂的,或需要回避,或不宜本级管辖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

八、本公告实施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九、本公告自2026年3月9日起施行。《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秀山乡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公告》(岱政发〔2021〕2号)、《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衢山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公告》(岱政发〔2021〕24号)、《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长涂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公告》(岱政发〔2021〕25号)、《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东沙镇、岱西镇、岱东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公告》(岱政发〔2022〕22号)、《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岱政发〔2025〕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岱山县东沙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6年)

附件2:岱山县岱西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6年)

附件3:岱山县岱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6年)

附件4:岱山县长涂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6年)

附件5:岱山县秀山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6年)

附件6:岱山县衢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6年)


岱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岱政发〔202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