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平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渔民生活补助和基础养老金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民政局、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协办单位意见,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助力转产转业培训,拓宽渔民就业渠道。围绕建议中提出的转产转业需求,县民政局依托乡镇、村社养老服务中心等阵地,联合县公共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免费为退捕渔民提供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从事养老护理、配送餐、“爱心卡”服务等工作,鼓励在养老服务等领域优先录用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县人社局联合县海洋经济发展局、乡镇渔办,加大对“上岸”渔民再就业帮扶,摸清“上岸”渔民的就业意向、培训意向,进一步推动渔农民双转。针对渔民培训需求,发布《岱山县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目录清单》,其中包含电工、焊工、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中式面点师、民宿管家服务等工种,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持续做好双转渔农民技能培训。大力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助推乡村振兴,对渔民开展转产转业就业技能培训,促进渔农村闲置劳动力、双转渔农民就业创业,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技能,扩宽就业渠道。
二、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渔民老有所养。我县历来十分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工作,从2010年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已覆盖全县3.7万人,基础养老金标准经过几次调整,已由制度实施最初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我市已在2015年1月开始发放传统海洋捕捞老年渔民生活补贴,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传统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水平的通知》(舟政办发〔2019〕101号)文件精神,我县渔民生活补贴由2015年起沿用的每人每月每工龄10元调整至16.7元,并一直沿用至今。2024年共发放此类补贴3800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传统海洋捕捞渔民的保障力度,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舟政发〔2016〕33号)文件,已领取原集体捕捞渔民生活补贴的传统海洋捕捞渔民(1957年1月1日前出生),可选择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1200元、2400元、3600元年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满15年,目前此类人员按最高缴费档次补缴的,社保待遇约为772元/月(不含渔民生活补贴)。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不断提高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构建更加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提升制度整体保障水平。接下来市人社局将继续调研我市传统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工作,在政策范围内考虑传统海洋捕捞渔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孙静芳 联系电话:0580-447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