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5-91002 | 生成日期 | 2025-05-16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2024年12月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对规范涉企执法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开展专项行动。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全面系统规定。今年以来,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文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我县出台了本文件。
二、政策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5〕16号)
三、适用范围
岱山县各有关单位。
四、主要内容
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三个部分。
(一)总体目标。参照省里提出的要求,结合岱山实际,提出到2025年12月、2026年12月两个时间节点工作目标:
到2025年12月,综合查一次实施率力争达到60%以上,非现场检查占比逐年提高,现场检查总量持续下降。
到2026年12月,分级分类监管更加精准,综合查一次实施率力争达到80%以上,“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的行政执法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提出了5个方面13项工作任务:
一是规范行政检查执法主体与涉检事项。厘清县乡两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行政检查主体和人员,明确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二是统筹协调涉企行政检查。科学合理制定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
三是创优行政检查模式。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
四是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进一步明确行政检查标准,进一步严格行政检查程序。
五是健全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机制。拓宽涉企检查投诉举报互动通道,创新行政检查监督全链条管理。
(三)工作要求。提出了“转变理念、创新方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形成创新成果”的工作要求。
五、注意事项
本文件自2025年6月18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范佳瑜
联系方式:0580-447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