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张军波 陈静娜 张海波 蒋燕、张美娜)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6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岱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447941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 |
1 | 张军波 陈静娜 张海波 蒋燕、张美娜 | 岱山县东沙镇念母方家弄12号 | 国有划拨/城镇住宅 | 32.47㎡ | 住宅 | 32.47㎡ |
2 | 张军波 陈静娜 张海波 蒋燕、张美娜 | 岱山县东沙镇念母永安弄39号 | 国有划拨/城镇住宅 | 48.05㎡ | 住宅 | 48.05㎡ |
公告单位: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