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5-90959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3年,市、县政府均出台了《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 “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落实好中央及省、市关于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的决策部署,确保商务惠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县级原政策进行适应性调整,研究出台新一轮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政策。
二、政策依据
《舟山市推进开放提能升级消费提质扩容的若干政策》(舟政办发〔2025〕19号)。
三、政策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在岱山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
支持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
(三)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统计、培训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向商务、财政等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四)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持续诚信合规经营,未被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主要内容
共四个方面,15条具体举措
(一)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1.稳定对外贸易发展规模。培育外贸龙头企业,对存量规模企业当年出口保持增长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
2.加大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为小微企业出口信保提供全额保费奖励。支持企业开展汇率避险、跨境人民币及跨境融资业务,按业务量给予相应奖励,降低企业外贸风险。
3.支持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开展“百展百企”行动,对参加政策性展会、重点产业展会企业给予展位费等奖励,对境外参展、国际营销体系建设企业分类奖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4.加大外贸运行体系保障。奖励省级外贸预警示范点、贸易救济项目申报企业、出口名牌企业等,完善商务运行监测系统,支持特色贸易试点,推动外贸运行体系建设。
(二)吸引和利用外资
5.培育外资先进制造业项目。对实际利用外资达2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给予奖励,吸引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
6.培育外资重大服务业项目。根据服务业项目类型和外资规模,给予高技术服务业、其他服务业项目不同比例奖励,促进服务业外资项目发展。
(三)提振消费能力建设
7.支持批发贸易发展创新。对拓展新业务的批发企业按增量奖励,激发批发贸易行业活力。
8.培育重点零售主体。对新增社零额达标的批发零售企业、设立贸易公司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推动零售业务发展。
9.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培育消费新业态,举办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品牌建设,优化消费环境。
(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10.推动电商企业集聚发展。支持电商产业园、选品中心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园区给予奖励,推动电商产业集聚。
11.鼓励电商企业发展壮大。对网络零售额增长的电商企业按额度奖励,鼓励生产型企业拓展网络零售业务。
12.加快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补助直播工坊技能提升活动,奖励市级、省级标杆工坊,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13.构建电商发展新业态。奖励电商客服中心、电商培训机构,完善电商发展生态。
14.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梯队培育。建立跨境电商企业梯队培育库,对新开店铺且交易额达标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奖励。对年度跨境电商出口额达标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网络营销推广费用补贴。
15.健全电商人才引育体系,鼓励多方合作办学培养人才,对企业等培训给予补助,支持社会组织提供人才服务,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享受相关政策。
五、关键词解释
内外贸一体化:是指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之间相互融合、互相促进的一种经济体制。促进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深度融合,实现贸易自由化和开放化,使国内和国外市场得到互补和互动。
贸易救济项目资金:是指政府为应对国际贸易中不公平竞争、市场扰乱等情况,维护本国产业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出口信保:是指政府或商业保险公司为出口企业提供的风险保障工具,用于规避海外买家拖欠货款、拒收货物或政治风险导致的损失。
六、新旧政策对比
(一)出口奖励机制优化。新政策增加增量出口激励,对出口额超1亿元且增幅10%以上企业按比例奖励,最高50万元,更注重规模扩张与增长。
(二)风险防范范围扩大。新政策将出口信保小微企业门槛从500万美元提至600万美元,新增跨境人民币结算奖励,覆盖更多企业并丰富风险对冲工具。
(三)跨境电商支持升级。新政策支持企业建立梯队培育库,新增跨境电商企业独立站、国际站推广补贴,且B2C交易额奖励上限提至20万元。
七、资金来源及分配方式
资金来源:商务促进专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省市商务促进发展专项资金等)。
分配方式:县商务局公开组织项目申报,及时开展项目审核,研究提出初步分配方案。县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情况,会同县商务局调整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县商务局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 局下达补助资金。
八、政策有效期
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且内容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新规定调整执行。
九、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岱山县商务局
解读人:童良波
联系方式:0580-447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