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3/2024-96196 | 生成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机构 | 岱山县委政法委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岱山,法治岱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3)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岱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汇总)部门决算包括:仅包括委本级决算。
纳入中共岱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077.58万元,支出总计1077.5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1077.5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开始财务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77.5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7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7.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7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36万元,占64.44%;项目支出383.22万元,占35.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7.58万元,支出总计1077.58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1077.5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3年开始账户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5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主要原因是政法委调入行政人员1名,社会治理中心新进2名事业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7.5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开始财务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16.95万元,占85.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88万元,占6.30%;卫生健康支出(类)37.29万元,占3.46%;住房保障支出(类)55.46万元,占5.1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主要原因是:政法委调入行政人员1名,社会治理中心新进2名事业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535.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工资调整及追加奖金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401.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资金未用完,结转下年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8.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4.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3.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8.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53.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的省级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了省级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了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4.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相比,保持一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3年开始财务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相比,保持一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3年开始财务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占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6.87万元,增长0.00%增加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3年开始财务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累计34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市上级部门督查、考察调研接待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87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上级部门督查、考察调研等接待45批次,累计34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5.11万元,支出决算为7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厉行节俭,节约开支;比2022年度增加75.5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3年开始财务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岱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岱山县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9个,共涉及资金38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各个预算项目基本都能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二是通过自评也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岱山县委政法委员会随决算公开2023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平安岱山宣传经费项目和流动人口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平安岱山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8.03万元,完成预算的94.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利用“瀛洲红帆”等治理品牌宣传,不断夯实县域基层治理基石;二是为“平安岱山“添彩增色。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宣传范围还需扩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范围;二是提高群众满意度。
流动人口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万元,执行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有效提升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未及时向流动人口讲解政策;二是办理量化积分的硬件设施有待改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的力度;二是跟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少让流动人口跑冤枉路。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这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