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守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年住房保障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并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1〕139号)文件规定,“十四五”期间,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保障的重点任务,多渠道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积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推动实现职住平衡。根据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明确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快项目建设和房源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我县自2023年起开始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筹集,2023年筹集转化保障性租赁住房188套,2024年筹集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20套。目前累计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人员住房问题354户。
二、随着开发区企业集聚,产业发展,园区产业人才需求不断增长。2020年10月由浙江省岱山经济开发区环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独资控股企业浙江省开投智创未来运营有限公司实施岱山星浦未来社区项目。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1亿元,主要建设高品质住宅、人才公寓、科创办公、商业(休闲购物、集中商业、精品酒店等)。未来社区项目预计2024年完工,届时可提供单身公寓312套,高品质住宅853套。
三、对于无房职工自行租房补贴的问题,我县为进一步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岱就业创业,2022年出台的《关于印发《岱山县人才服务保障办法》的通知》(岱人才办〔2022〕1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周转住房,房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同期同地段周转住房租金的2倍给予租房补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