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1518/2024-95277 | 生成日期 | 2024-07-22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教育救助 | 主题分类 |
岱山县学校学生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以下简称“资助生”)。主要为以下两大类: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革命伤残军人子女、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因遭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