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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737777121Y/2024-94835 | 生成日期 | 2024-06-20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项目公示 | 主题分类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6月20日作出的舟山岱山储能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6月20日作出的舟山岱山储能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舟山岱山储能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舟环岱辐审〔2023〕4号 | 2024.6.20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舟环岱辐审〔2024〕4号关于舟山岱山储能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