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我局在检查中发现世倍尔新材料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标段)、世倍尔新材料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二标段)两个项目的监理单位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总监人员管理和实名制考勤上存在问题,经过对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约谈,决定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规定对该单位计入企业不良信息,现将详情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发现问题 | 处理结果 |
1 | 世倍尔新材料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标段) | 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5月14日,我局发现该项目总监擅自变更,且未及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更新总监变更信息,导致省平台多次发生预警,5月份实名制考勤数严重不合格,在首次预警发生后,监理单位未及时做好整改,导致后续又发生多次预警。在此过程中,监理单位并未告知建设单位总监变更的情况,擅自变更总监,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中2.3规定“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扣1分,有效期6个月 |
2 | 世倍尔新材料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二标段) | 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5月14日,我局发现该项目总监擅自变更,且未及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更新总监变更信息,导致省平台多次发生预警,5月份实名制考勤数严重不合格,在首次预警发生后,监理单位未及时做好整改,导致后续又发生多次预警。在此过程中,监理单位并未告知建设单位总监变更的情况,擅自变更总监,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中2.3规定“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扣1分,有效期6个月 |
本公示内容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5月30日(工作日3天),各相关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联系县住建局建管科,联系电话:4485092。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