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816747864/2024-94577 | 生成日期 | 2024-05-20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岱农发〔2024〕33号 |
组配分类 | 单位文件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县属有关单位,各乡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2024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浙农专发〔2024〕4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 年岱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 岱山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0日
2024 年岱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2024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浙农专发〔2024〕4 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美丽田园建设底线任务,以“应收尽收、综合利用、以用促禁”为目标,着力构建“1+X”秸秆回收利用新体系,推动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美丽岱山”建设为目标,以“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为模式,坚
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规范化、规模化、规律化”岱山县秸秆回收利用机制。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岱山县本岛秸秆回收利用体系,并推动离岛乡镇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机制,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积极引导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加大秸秆离田增值利用力度,推动秸秆“五化”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高质量推进。到 2024 年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以上,其中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 10%。
三、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落实责任体系
出台责任清单,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发挥督查考核作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中心的监管,各乡镇、各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回收工作,并实施对回收集置点的动态管理,助力打通秸秆从田间到收运点的“最后一公里”。
(二)多角度研定补贴政策
1.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扶持力度,对辖区内农业服务组织、个人等所购置的秸秆离田农机装备除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外,再按照农机购置价格的适当比例给予补助,对每台设备实行最高限额。
2.鼓励推广大型收割打捆一体机,对年度新购置列入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可补贴购机价的 60%,不列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限额。以大户为主导,鼓励有序推进机械化低留茬收割和秸秆离田,对于秸秆打捆收集利用,给予 200 元/吨补助(干草)。
(三)多途径加强离田利用
1.以岱山县本岛为基本单元建立秸秆收储体系,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布局,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收储运能力,建立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和网点,到 2024 年底,县秸秆综合利用中心年处理秸秆达到 900 吨。
2.完善离岛乡镇秸秆收储运体系,积极探索秸秆离田利用“小岛模式”,衢山、长涂等外岛直接还田外的秸秆,依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机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四)全链条创新利用模式
1.充分发挥“院地合作”,加强科技攻关,探索制定《秸秆—有机肥加工技术规程》,延长产业链条,变“生态包袱”为“绿
色财富”。
2.探索推广“秸秆换肥”等模式,不断提高农户参与秸秆还田与离田利用的积极性,破解小农户秸秆离田低的难题。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文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和推广,监督秸秆堆放点情况,推动农作物秸秆离田工作高质量运行。
(二)加强日常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回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秸秆综合利用中心台账进行日常监管,推动台账规范化、合理化、真实化,实现收集与仓储、需求端与供给端的信息畅通。各乡镇要加强对秸秆堆放点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有效规范回收秩序。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媒体、科技下乡、进村入户等方式,用群众愿意听的方式提升宣传引导的穿透力和覆盖面,激发广大种植主体主动参与热情,促进秸秆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
附件:岱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