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2231/2024-94181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机构 岱山县海洋与经济发展局 文号 岱海经〔2024〕4号
组配分类 县政府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岱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岱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4-05-13 12:02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顺利推进我县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升级改造,现将《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岱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岱山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9日                    


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渔业高质量发展精神,推动我县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1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捕捞渔获物保鲜效果,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增加渔民收益,按照船东自愿、因地制宜,方案先行、统筹安排、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一、政策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渔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助力渔民增收,提升了渔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安装环保舱、冷冻、冷藏设备,提高渔获物保鲜能力,提升水产品质量,提高渔业生产效率,增加渔民收益。

二、补助细则

(一)补助对象:

2023 年12 月31日前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且持有合法有效“四证”(国内海洋渔船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岱山籍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实际从事帆张网作业的渔船,不予补贴。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1.环保型渔舱改造

拖网渔船及资源友好型作业渔船:采用环保型渔舱改造(蟹笼渔船除外)。

2.冷冻冷藏设备安装

拖网渔船及资源友好型作业渔船:安装冷冻、冷藏设备。根据蟹笼船的作业特征,蟹笼渔船只可申请冷冻设备安装。

3、项目建设标准

详见附件1:《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4、建设项目补贴标准

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按照渔船改造资金投入等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最高不超过渔船改造资金的50%;并由渔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按照项目申报资金进行补贴(附件2:《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补助标准》)。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1、申报条件

①渔民自愿申请;②列入补助对象船龄≤20年渔船均可申报;③改造项目必须经过图纸设计,且一船一图,冷冻冷藏设备施工与安装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承接;④渔船近1年内无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

2、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

各乡镇渔业办公室(船管站)根据本实施办法的申报条件遴选拟改造船只,经乡镇政府同意并填写《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申请表》(附件3),统一汇总后报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审核,拟改造渔船审核通过后方可列入补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联系人:金锁(13705800935/660935)

(四)项目实施及验收

列入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渔船按有关规范进行设图,并交县渔船检验站进行图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建设。建设过程由各乡镇渔业办公室(船管站)和县渔船检验站对项目实施渔船进行设备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检验确认。改造、升级完成后由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制定项目申报财政标准文本,所属乡镇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盖章后,以一船一册形成验收文本,上报至县海洋经济发展局核准后予以验收。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表》,财政补助资金待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下拨。项目实施渔船应提交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改装等合同、清单。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奖补资金按照“先建后补、专款专用”的原则执行。项目核准后实施内容不得变更,若项目实施内容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不能整改到位的,不予资金补助且三年内不再受理实施单位申报渔业财政补助项目。

(二)相关设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且符合船舶检验要求。更新改造相关费用包括设备投入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

(三)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3月25日起施行,实施时限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方案由岱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2、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补助标准

3、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申请表


岱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岱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岱山县2024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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