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3387/2024-94156 生成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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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岱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4-28 14:25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订实施是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的、在去年基础上迭代更新的一项延续性重要工作。根据省市政策体系,在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岱山县人民政府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岱政发〔2024〕6号)。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舟政发〔2024〕8号)

三、主要内容

包括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1+3”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港建设和交通强县建设、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大块内容,共计59条政策。8个领域政策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金额17.14亿元。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共计7条政策。结合岱山实际,一是项目推进管理更为完善,结合项目管理新形势,谋划出台《岱山县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深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投向领域更加精准,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绿色石化、清洁电源、输变电、油气储运等重点领域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三是要素保障更大力度,一方面优化用地审批服务,引导实体建设项目在历史围填海区域落地;对重点急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批模式;另一方面加大节能技术改造,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3万吨标准煤以上。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县科技局牵头实施,共计6条政策。在对照落实省市政策基础上,重点在研发投入、创新平台、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上更加细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比如对产业创新平台给予一定的设备购置、房租减免、启动经费、运营补贴等综合支持;对列入重大创新示范项目的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领军型团队、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一定创业资助等。

(三)“1+3”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由县经信局牵头实施,共计8条政策。在对照落实省、市政策基础上,结合岱山实际,突出了发挥专项基金作用推进岱山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强链延链补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低50%,对企业转贷费率减半;对批准实施工业设备上楼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统筹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精益化管理等内容。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共计7条政策。服务业重点平台方面延续了2023年奖补标准;软件信息服务业方面重点增加数字海洋产业创新平台创建和数字企业培育内容;文化产业方面,增加海洋特色内容,支持文促会发展和文创生态圈的全方位构建;文旅体育发展方面,增加支持研学实践基地、运动休闲基地、农旅共富工坊等载体创建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等内容;增加对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省级运动休闲乡镇、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高水平赛事、体育头部企业等扶持条款。

(五)强港建设和交通强县建设政策。由县交通局牵头实施,共计5条政策。结合岱山实际,优化实施舟岱大桥收费减免政策,降低舟岱大桥通行成本;建成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实现农村物流74个行政村全覆盖等内容。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县经信局牵头实施,共计6条政策。结合岱山实际,在消费领域,支持和鼓励大型贸易批发企业培育成长,支持工业企业积极发展批零业务并设立贸易企业。支持电商产业发展,鼓励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等内容。在外贸领域,重点突出了对外贸新业态给予一定额度补助,体现在对在市级重点国际营销平台上线独立站的企业给予奖励、外海仓建设给予支持等内容;在外资领域,突出制造业外资项目、高端服务业实体项目和头部企业设立区域总部三方面给予外资招引激励资金。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共计13条政策。在贯彻落实省市政策基础上,结合岱山实际支持现代农业壮大渔农特色产业政策重点突出我县渔业养殖基础设施、海上“千万工程”引领船、连片开展稻渔共生生产模式等内容;推进水网安澜提升充实离岛多源并济,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内容。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实施,涉及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8家单位,共计7条政策措施。以落实省市政策为主,确保持有居住证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100%;开展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加快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将海岛进城务工的渔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等。

四、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岱山县行政区域范围。其中涉及资金奖补的政策措施,除特别标明外,适用于岱山县行政区域。

五、名词解释

(一)“千项万亿”。指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强基、交通强省、清洁能源保供、水网安澜提升、城镇有机更新、农业农村优先、文化旅游融合、民生设施九大领域等九大领域,滚动推进省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每年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

(二)“1+3”先进制造业集群。以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为龙头,船舶海工、清洁能源装备、汽船配等三大标志性产业链为基础打造的“1+3”制造业集群。

(三)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到2027年,建成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100个、实现营业收入6万亿元以上;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1000家左右、千亿级旗舰企业10家以上、百亿级龙头企业200家以上;完成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1万亿元以上,培育高素质服务业技术人才10万名。

(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为“十项重大工程”之一,具体指聚焦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每年实施一批重大公共服务项目,落地一批民生实事工程,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六、新旧政策对比

(一)全面承接,优化落实。在保持政策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有效政策加力提效、低效政策全面缩减、无效政策果断压减”的原则,充分延续迭代上一轮政策优秀成果,通过延续实施一批、优化调整一批、补充新增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确保省市政策全方位承接落地。

(二)注重高效,体现特色。围绕岱山经济发展特色,精准调整细化政策,提高政策效应。新一轮政策59条,数量较去年增加了8条,如文化产业方面增加海洋特色内容,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新增深入推进“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等,针对性、实效性更强。

七、政策注意事项

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 2024 年全年实施有效。

本政策与以前出台的县级同类政策重叠或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八、实施日期

本政策自2024年4月25日起施行。

九、解读机关: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人:黄楚淳;联系电话:0580-447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