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81673425J/2024-90573 生成日期 2024-02-26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消费投诉 主题分类
2024年2月消费投诉情况分析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4-02-26 16:49 浏览次数:

2024年2月,岱山县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消费投诉15件,办结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15元。

一、按消费类型分析

受理商品类投诉8件,占总投诉量的53.3%。其中食品类4件,占本类投诉的50%;家居用品,交通工具类各1件,占本类投诉的12.5%;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类各2件,占本类投诉的25%详见下表。

商 品 类 别

数 量

占总数比例(17件)

食品类

8件

50%

家居用品类

1件

12.5%

交通工具类

1件

12.5%

特种设备类

2件

25%

受理服务类投诉7件,占总投诉量的46.7%。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类3件,占本类投诉的42.8%;教育、培训服务类2件,占本类投诉的28.6%;停车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各1件,均占本类投诉的14.3%详见下表。

服 务 类 别

数 量

占总数比例(7件)

餐饮和住宿服务

3件

42.8%

停车服务

1件

14.3%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1件

14.3%

教育、培训服务

2件

28.6%

二、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例1、2月13日9时44分其通过美团APP购买了岱山县高亭镇蓬莱路204-206号“成都冒菜爷”的冒菜,花费50元左右,食用时发现菜品有蟑螂,向商家反映,商家拒绝赔偿并要求其通过平台处理,但平台“放心吃”只赔偿50元,其认为不合理,要求部门介入协调商家退一赔十。希望通过中心转相关部门处理,请调查核实!

我局答复: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工作执法人员对此件进行了调解,被投诉人最后与投诉人达成和解,同意赔偿投诉人260元,投诉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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