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开展第十一个“12·4”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活动
信息来源: 岱山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 12- 06 15: 13 浏览次数:

12月4日上午,岱山县在县文化广场组织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第十一个“12·4”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与浙江”宣传月广场活动。县普法办牵头,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动,通过法治喷绘展示、法治展板、“爱拼”法治动漫、法治飞行棋、法治转盘、法治宣传资料发放、现场法律服务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升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随后,县司法局深入竹屿客运码头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方舟 伴您同行 为您护航”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登上“蓬莱仙岛”客运船,向旅客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社区矫正法等法治宣传资料,并深入候船大厅和船舱开展宪法合影、法治拼图、宪法知识竞答、法治转盘等普法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岱山县将开启“法润全岛”模式,各单位、乡镇充分利用法治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阵地,通过横幅、宣传窗、LED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宪法理念。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建设满意度宣传工作,依托“宪法十进”活动,通过进村入户、送法上门、设点摆摊、法治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进机关单位、宪法进学校、宪法进军营等活动,进一步推动宪法进万家,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