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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燕、陈清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有效发挥小区业委会作用 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办意见,并与你们面商的意见,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以打造“党建领航·红心物业”品牌为载体,通过成立“红色物业党建联建”、建立“红色议事厅”、创建“红色物业”项目等,全面加强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统领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社区治理能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格局。同时加强党对物业行业的领导,今年8月成立岱山县物业行业党委,全面构建行业党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社区协同推进的组织体系,并通过出台行业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物业向前一步”计划意见书、开展物业行业夏日送清凉等举措,用党建“红线”把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紧密串联起来。
二、出台意见制定标准。2020年5月,我局已出台《关于做好业主委员会发挥自治作用的指导意见》(岱建设〔2020〕19 号),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工作流程、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及专职人员的禁止行为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监管和运作,发挥了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2022年4月,我局修订了《岱山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优秀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给予资金奖励,对业委会在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且起到良好的效果的给予小区综合治理运行特别奖励,进一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支持和鼓励。
三、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指导乡镇、社区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时,做好业主委员会参选人员的把关,鼓励党员、“两代表一委员”、退职领导、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青年干部等责任意识强、文化层次高、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自2022年起,我局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舟山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指导手册(2022 年版)》等,邀请资深讲师对各乡镇、社区负责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等开展物业管理相关的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各参会人员的履职能力。
四、加强宣传提升意识。我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如上门向各乡镇、业主委员会、业主发放宣传资料,邀请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努力扩大社会各界对《关于做好业主委员会发挥自治作用的指导意见》的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我局联合县融媒体中心针对业主关心的热点问题制作了系列短视频,如《我就不交物业费》《这钱赔不陪》等,同时通过小区公告栏、电子宣传屏等向业主普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全面提高业主的民主法治意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