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二次复函
高燕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立面改造工程范围的建议》经二次办理,所提问题已办理完毕,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逐步推进,高亭镇城区内已累计改造400栋老旧商品住宅,小区配套附属工程同步开展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提升、公共楼道修缮、水电管线整治、雨污水分流和道路更新等内容,部分店招店牌也进行了提升改造。
根据浙政办发[2020]6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自建房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根据工作职能划分,自建房属于属地管理范围。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结合创城进行整治行动,对背街小巷废弃物乱堆放、卫生死角及各类牛皮癣广告等进行清理;对破损路面和围墙等基础设施进行修补填平,确保整洁美观。目前,已完成主要区域背街小巷点位整治,打造文明社区周边、菜场周边、学校周边等示范点位,新划停车位,布局晾晒点。同时高亭镇做好政策处理工作,积极发挥乡镇协调作用,积极配合政策宣传,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高亭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谋划城区内自建房风貌提升方案,为群众提供自建房图集,有效管控居民自建房品质。同时,我局与高亭镇积极向上争取美丽宜居示范村等相关项目,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