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4- 01- 16 15: 38 浏览次数:

秀山乡活动组、徐岱军、刘志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国网岱山县供电公司等协办单位意见,并与你们面商的意见,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2年,我省已将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列入了漠视群众利益10个问题,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规范充电设施报装流程,强化充电设施运维监管,切实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一、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一)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现状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新能源汽车670辆,接入舟山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站36座,其中服务社会车辆充电站30座,主要分布在城区及周边景区,共有充电头268个(快充108个,占比40.2%)。公交车专用站6座(位于山外公交站、新区公交站、新区南侧公交站、长涂镇车渡码头公交站、秀山乡客运中心公交站、东沙公交站)。个人注册充电桩386个。

(二)充电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22年已完成太阳城一期、二期、茗都华庭和蔚蓝公寓南区4个老旧小区736个车位的充电桩基础改造工作,新增中心菜场西侧、竹屿停车场、岱东农贸市场、岱西镇镇政府、后岸村、青黑村、燕窝山码头和蓬莱阁等10余个充电站点。目前正在进行紫宸、御景苑、半岛花园等8个老旧小区充电桩设施改造及秀山乡智能化停车场和衢山镇敬业小学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预计年底可新增公共充电头76个,私人充电配套桩位800余个。启动针对全县智慧停车部分固定场库内增设新能源充电车位计划,正在进行前期调研考察工作,后续将充分结合停车流量数据等信息综合规划,计划年内完成新能源充电车位建设及上线运营,为广大新能源出租车、私家车提供更便捷的停车充电服务。

(三)充电设施奖补政策

我县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企〔2020〕7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6号)要求,去年对2022年建成并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助13.5万元,今年将继续根据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份额对建成投运的公共充电设施和公交企业购置的新能源车辆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举措

近年来,我县新能源汽车数量进入快速增长期,县外旅游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也逐步提高,给我县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带来了较大的市场机遇和挑战。诚如你们在建议中所述公共充电设施位置偏远利用率低、部分新旧小区充电桩数量少等问题,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持续研究,推动解决上述问题。

一是加强规划,完善城乡充电布局。编制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按照梯度推进,辐射布局的方式,优先布局县城中心区域,避免城乡倒挂,形成布局合理、智能便捷、快慢互济的城乡半小时充电圈。针对旅游景区、宾馆、商超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积极牵线搭桥,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与停车场业主的合作,通过政策支持等方式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本地居民和外来旅游人群的需求。

二是加强运维,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充电桩投资建设市场化,鼓励企业积极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同时鼓励将充电桩信息、充电量等数据接入省级、市级充电设施服务平台,实现政府统筹管理。推广浙里办“一键找桩”,完善公用充电桩定位、运行状态、收费标准等信息,实现信息动态监测、滚动更新。

三是积极谋划,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新能源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对于现有居民区,若业主自有车位且符合充电桩安装条件,则要求物业企业全力协助业主申请办理。同时鼓励物业企业根据业主需求因地制宜利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对无物业老旧小区,在有建设条件的前提下加强与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商沟通,谋划提供改造方案,配合社区创建集中式充电桩站点,尽可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四是强化宣传,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营造全方位的支撑保障环境,鼓励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便民找桩等动态宣传,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能力,改善燃油车占位,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环境。同时结合创城等工作,加大对小区充电飞线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