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1518/2023-91798 生成日期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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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第八届县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 09- 08 16: 09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进我县人才强教工程,健全教师专业成长激励机制,加速形成中小学骨干教师梯队,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决定在全县开展岱山县第八届县级骨干教师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岱山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的一线教师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科研员。

2026年8月31日前退休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具有积极进取的心态和工作热情,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近三年(2020学年、2021学年、2022学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校,敬业爱岗,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有全局观念;热爱学生,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在社会上有较好声誉。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功,职业学校教师还应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操作能力;教育教学观念先进,教育教学方法恰当,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改革创新意识强;深入教学第一线,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高。

(四)具有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做到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有具体的培养措施和途径,使所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出一定贡献。能自觉履行骨干教师职责,在本县教育系统或所在校际联合体(共同体)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

(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课堂教学工作量达到基准教学工作量,具体标准参照《岱山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试行教师工作量管理的通知》(岱教发〔2021〕10 号)。

(六)曾获县教坛新秀或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县系统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或者是市、县名师工作室研究员且有1年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七)近三年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其中一项:在县级以上开设讲座或上示范课(公开课)2次及以上;本人或指导青年教师参加由教研部门组织的以现场上课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大赛(含舟山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县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一师一优课或精品课评选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在技能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上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在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上或《舟山教育》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本学科的专业论文,或在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论文评奖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行业二等奖及以上、省级行业三等奖及以上,或主持(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研(规划)课题并获二等奖及以上;主持开发开设的选修课程(园本课程)获市级精品课程以上奖励。

三、直接授予事项

(一)本次评选直接授予下列人员为县A级骨干教师:

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舟山市名教师(名班主任)、2022年岱山县教育领军人才。

(二)属于直接授予的对象需在评选时填写《岱山县第八届骨干教师评选评审表》并按规定予以公示。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骨干教师的评定工作采取“推、查、考、评”的方法,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校评选、推荐。各校要坚持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组织评审的原则,在符合参评条件教师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经校内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各校应成立县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初评小组,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推评办法,负责组织对本校骨干教师的推评工作。校初评小组对参评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参评资格、所具备条件、相关参评材料等,根据审查结果进行排序,经学校公示后,报县教育局。

(二)县教育局考核。县教育局成立专门评审机构或专家组对参评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三)县教育局组织骨干教师评选。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县A、B级骨干教师人选,并公示。

(四)发文并聘任。

五、上报材料

(一)《申报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稿一份。

(二)《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稿需以excel形式上报。

(三)《岱山县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表》(中学)(见附件3)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稿一份。

(四)《岱山县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表》(小学、幼儿园)(见附件4)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稿一份。

(五)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信息,在申报表中如实填写,学校严格把关,不再提供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由学校审核后,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申报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有封面、有目录,获奖证书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顺序排列。

六、其他事项

(一)近三年指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有从事违规补课、体罚学生、侵害学生身心健康、从事微商向家长推销产品、酒后驾车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或违纪违法的不得推荐各类骨干教师评选。

(三)第八届县级骨干教师分A级骨干和B级骨干两个等级。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数量原则上控制在全县专任教师的15%左右。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按照专任教师数的18%左右进行推荐,岱山中学可适当提高比例,岱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应向专业教师倾斜。

(四)本届骨干教师的聘期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五)骨干教师评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事关我县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做好相关工作。

(六)本办法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岱山县教育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