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2156/2023-88200 | 生成日期 | 2023-03-09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号 | 岱财企〔2023〕8号 |
组配分类 | 财政专项资金 | 主题分类 |
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经发[2022]33号)、《舟山市商务经济稳进提质“两稳一促”惠企资金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舟商务联[2022]19号)、舟山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舟山市现代商贸特色镇和商贸发展示范村考核评比结果的通知》(舟商务建[2022]36)等文件规定,结合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岱山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岱政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情况说明,现将“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第二批市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四批)30万元下达给你们,同时视市级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清算,请你单位收款后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1.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第二批市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四批)分配表附件1:“5 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第二批市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四批)分配表.docx
2.“5+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第二批市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四批)明细表附件2:“5 4”财政要素保障资金(两稳一促)及2022年第二批市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四批)明细表.xls
3.分配方案情况说明附件3:分配方案情况说明.pdf
岱山县财政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