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 03- 24 15: 39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工作要求,落实2023年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吸引人才流入,促进人口聚集,推动县域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相关任务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岱山实际,特制定《岱山县义务教育段学校招收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

一、随迁子女的界定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到岱山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随迁子女入(转)学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全部就读公办学校”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入(转)学办法,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三、随迁子女入(转)学条件及学校安排

(一)小学、初中起始年级

1.符合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人才、龙头(骨干)企业、大型企业职工随迁子女优待入(转)学的,按《岱山县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细则》(岱教基〔2022〕51 号),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城区学校就读。

2.符合入学条件的市内县外户籍(户籍取得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高亭小学、高亭中心小学的,根据上述两所学校预计接纳学位,采用舟山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评分细则,对申请人进行汇总排名后,再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上述两所学校当年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的招生方式。

3.符合入学条件的市外户籍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高亭小学、高亭中心小学,县教育局根据上述两所学校预计接纳能力,采用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由岱山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进行汇总排名后,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上述两所学校当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的招生方式。电脑派位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公正机构等全程监督公证。

4.符合入学条件的其他随迁子女,除衢山片安排在敬业小学外,其余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根据学位实际进行统筹安排。

5.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拥有高亭城区房产并在我县小学毕业的县外随迁子女,根据学位优先安排在上海世外教育附属高亭初级中学。

6.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初中的,除通过积分等录取外,本岛片的安排在岱山初级中学就读,衢山片的安排在大衢中学就读。

(二)中途转入

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父母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并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年级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如转入学校该年级学额已满,由县教育局就近安排到周边农村学校就读。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高亭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学。

四、录取办法

统一按预报名登记、组织录取、结果公布三项程序办理,高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教育督导科组织实施。

(一)预报名登记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县教育局确定的招生学区和招收对象在规定日期内(2023 年 5 月 10 日起)受理网上预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市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学校一年级的,需在网上预报名后到岱山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积分(受理地点:高亭镇滨港路 483 号高亭派出所居住证量化积分受理点,咨询电话:0580—4481009,0580—7335529)。2023 年秋季继续以岱山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积分作为高亭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依据。农村小学、初中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范围与时间,由学校自主组织网上预报名登记。家长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新生网上预报名手续。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登记的学生,可在5月30日、31日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督导科补办,逾期不再受理。(县教育局教育科督导科招生咨询电话:4479081 县教育局信访室投诉电话:4472740)

(二)组织录取

当学校预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各校按类别顺序依次录取,每一类按序号顺序依次录取,未录取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公布录取结果

各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名单由录取学校在8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各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入学对象学籍已注册、年龄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做好清退工作。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岱山县教育局。